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学校周边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年11月21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5处:
保卫路(通江街-中山街)
光复东路(杏林路-安庆街)
青年街(顺德路-杏林路)
新民巷(长安东路-保卫路)
新民巷(光复东路-保卫路)
二、新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1处:
长青街(光复西路-桥北路)
保卫路(顺和街-和平街)
保卫路(和平街-升平街)
光复东路(青年街-杏林路)
杏林路(通江街-中山街)
杏林路(中山街-顺和街)
杏林路(顺和街-和平街)
杏林路(青年街-安庆街)
胜利东路(长胜街-建国街)
文和胡同(文久街-永太巷)
京抚公路公里米-公里0米(建国镇)
三、新增机动车区间测速超速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2处:
同哈公路公里0米-公里米(双向)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交警支队
编辑:孙佳
审核:于军
发布:佳木斯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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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