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离谱的,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厦门一公司,竟在厕所隔间安装监控。工作人员回应:有特殊原因?
该公司不仅在厕所隔间安装了摄像头,还将员工如厕画面滚动播放,以示警告?
相关工作人员甚至直言不讳:拍到员工隐私,说实话有利有弊吧!装监控也没别的想法,就是为了监控抽烟,今年才安装的。公司让吸烟,但是要到吸烟区。在厕所吸烟的话,就会被劝退被警告。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不少员工因在厕所吸烟而被处罚:有的被记大过,当月绩效清零,还在班组会议上点名批评;有的直接被开除,并在公司内部展开全员宣导……
公司有这个权利拍摄员工的隐私吗?
从拍到的画面来看,这些被拍到的员工们,当时应该是不知情的,不然谁会冒着被开除的风险去吸上那一两口?公司又不是没有专门的吸烟区。
当然,后来被处罚、甚至全公司通报,肯定大家都知道厕所安装了监控。自己如厕的每一个动作,都会无一遗漏地被捕捉到。
这就更可怕了!试想,自己在上厕所的时候,头顶上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你看,除了让你脊背发凉、浑身不自在意外,这厕所还上得出来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睡着觉,快被尿憋醒的时候,脑袋里常常会做这样的梦。
梦里的自己尿急,到处找厕所,可是每个厕所都人满为患,而且厕所都没有门,男女混用,逼着你在众目睽睽之下方便。
而这时的你,虽然很急,但在众人的注视下却怎么也尿不出来,恨不得憋出内伤。那种难受与痛苦,想必经历过憋尿的人都懂。
等你终于快忍受不住的时候,你会突然从梦中醒来,然后迅速地跑去上厕所。瞬间,舒畅了!
我讲这个梦境是想说什么?
是想让大家切身体会厦门这家公司员工们的痛苦。
很想知道这家公司的老板,会不会用公司的厕所?会出现在镜头下,自如的方便吗?会不会担心自己的隐私或怪癖被公之于众?
再深一步想,如果不想被人看到自己如厕的样子,员工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不用公司的厕所。这会给公司带来一个额外的好处:无形之中就杜绝了员工“带薪拉屎”的情况。
不得不佩服,一箭双雕、一举两得,管理层这招实在是高啊!
这家公司,简直毫无人性。
员工是人,是人就有隐私权。这是新社会了,又不是旧时代,把员工当奴隶的事情,怎么还做得如此冠冕堂皇、大言不惭?
公司的行为,真的不违法吗?
好一个法盲公司。《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厦门这家公司,不仅刺探、侵扰了员工的隐私权,还将监控拍摄的画面在公司内以公开的方式传播,已经严重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这条说明得更清楚了:厕所隔间虽然不属于员工所有,但当员工如厕时,此时此刻无疑就形成了员工的临时私密空间,这个期间是绝对不允许被拍摄、窥视的。
更别说是公开那些尴尬的画面了。不小心被拍到隐私部位,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再公开给公司各部门传阅,这算不算对员工人格的侮辱?
但是这些权益都有个前提,就是“权利人明确同意”除外。
也就是说,除非你愿意被拍,你愿意,你和公司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别人无可非议。
如果你不愿意,那我请大家一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律师提醒:公司在厕所这种非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无论是出于安全考虑,还是方便管理,都严重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拆除监控设备,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
如果以上两条途径都无法解决,你还可以选择报警。
个人认为,这样的公司实在没什么待下去的必要。管理层根本不把员工当人看,基本的尊严、隐私都无法保证,还谈什么未来前途与发展?
也许有人会说:公司也只是为了加强管理,并且明确了要求和规范啊,难道自己的员工都不能管理了?
的确,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针对性地出台一些规范制度去保证公司的良好运营,但前提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
就算公司有公司的规定,难道“公司规定”还能凌驾于国法之上吗?岂不荒唐。
趁早远离这样的公司,吸血不拔毛,为了让公司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员工的尊严甚至隐私。
如果公司的文化就是这样,那一定会将员工“物尽其用”,等你哪一天年纪大了、干不动了,它也一定会将你弃之如敝履。
法律是道德最低的底线。连违法之事都做得脸不红、心不跳的公司,能有什么未来?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