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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评论员王森
如今,城市公共空间中合法安装的监控,已经成为城市安全可靠的守护者。独自走在深夜的街角,抬头看见路灯下的摄像头,心里就多了份安全感。但是,一些半公共场所随意设置的监控却又叫人很“闹心”。近年,旅馆、更衣室等敏感地点频频被“盯上”,越来越“高级”的监控装备,反倒让人感到很不安全。科技的双刃剑效应,在监控摄像头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如何让监控摄像头更好地服务于维护城市安全?日前,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入细化原有草案,提出了把监控摄像头关进法治笼子里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将监控系统安装范围严格限定在公共区域,将医院诊室、试衣间等场所新纳入不得安装摄像头的地点名单,以及翻拍、复制相关监控信息时需要得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等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