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是排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过程中应如何判别数据是否有效?以下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
有效数据判别
1.正常采样监测时段获取的监测数据,满足污染源在线监控相关规定的数据有效性判别标准,可判别为有效数据。
2.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监测值为零值、零点漂移限值范围内的负值或低于仪器检出限时,需要通过现场检查、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标准样品试验等质控手段来识别,对于因实际排放浓度过低而产生的上述数据,仍判断为有效数据。
3.若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监测值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时,需要通过现场检查、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标准样品试验等质控手段来识别,再做判别和处理。
4.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维记录中应当记载运行过程中报警、故障维修、日常维护、校准等内容,运维记录可作为数据有效性判别的证据。
5.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应可调阅和查看详细的日志,日志记录可作为数据有效性判别的证据。
无效数据判别
1.当流量为零时,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输出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
2.水质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以及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数据误差大于1%时,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为无效数据。
3.发现标准样品试验不合格、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不合格时,从此次不合格时刻至上次校准校验(自动校准、自动标样核查、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中的任何一项)合格时刻期间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均判断为无效数据,从此次不合格时刻起至再次校准校验合格时刻期间的数据,作为非正常采样监测时段数据,判断为无效数据。
4.水质自动分析仪停运期间、因故障维修或维护期间、有计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地维护保养期间、校准和校验等非正常采样监测时间段内输出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但对该时段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作标记,作为监测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予以保留。
5.判断为无效的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应注明原因,并保留原始记录。
东莞市创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东莞污染源在线监控,是专业的东莞污染源在线监控公司,为排污企业提供专业的环保在线监控,排水末端监控、环保工况监控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解决方案,深度运用信息科技做企业的环保管家,帮助企业精准、高效、可控的做好环保工作,为排污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