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曝光了近年来的十大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件中,有的因为相关人员环保意识薄弱,造成了重大影响,有的犯错后态度恶劣,一错再错,受到相应的处罚,都应当引以为戒。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这其中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公开曝光、严肃查处、以案释法,积极发挥环境司法的引导作用,能够加快构建当地的生态文明体系,更好地打好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
◆余杭十大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01环保审批手续不全
不得开工建设
案情简介:年7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执法人员对某文创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该公司现场有验布机3台、烘干机2台及打印机4台,现场未能提供相关环保审批材料。经查明,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于年4月起陆续建设3台验布机、2台烘干机及4台打印机。
处理结果: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建设相应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16万元的处罚决定。02切实担负验收主体责任
弄虚作假将受严惩
案情简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轴承生产企业,热处理生产线其中一条配套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另一条未配套处理设施。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自主验收意见中载明了“热处理废气经静电油雾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而实际热处理工艺配套的静电油雾净化系统并未安装到位。该公司因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予以行*处罚。
处理结果:该公司在热处理生产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组织开展了自主验收工作,且自主验收报告中未如实记载相关处理设施建成情况,未履行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的主体责任,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03未经环保验收投入生产
且拒不改正受重罚
案情简介:某机械租赁公司因其位于本区内的石料加工点未通过环保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1.6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同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杜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整改期限届满后,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石料加工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石料加工点仍在生产,且未通过环保验收。
处理结果: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环保验收,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万元的处罚决定。
04持证排污很重要
证后管理也需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