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十月份在淘宝上买了想通过〈中远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寄到马来西亚,由于该公司是中转物流公司,所以我淘宝上的到货地址是填写他们公司的地址。
10月14号,在确定该公司收到货物后,我像以往交付了物流运费,然后开始等待包裹。(由于敏感货,我选择空运)。
然而知道20号,也没有等到任何快递人员给我打的电话,于是我就查看了物流信息发现19号,我的包裹已经被签收!
我立刻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及查看我的包裹信息,确定快递公司在没有给我打过电话的情况下,将我的快递随意给了他人,并冒充我的名字进行签收。
于是,我开始联系这边快递公司,他们一直叫我等,等了近一个月等来的是确定丢失。
按照该公司的规定及国际邮*法的规定,该公司应该赔偿我原货物的价值,加退我运费。
该公司官方说空运最高赔美元,我的货物价值也包括在里面吧,结果他们连句道歉都没有。我在一再的追问下,只愿意以海运的规定赔偿给我元。还叫我走我“所谓的相关程序”。
我一直要求原价赔偿,一个国际物流公司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起来,而不是一直推脱责任。在难以协商的情况下,我打电话向中国邮*总局投诉(),他们叫我打。于是我又打向中国邮*快递(),他们又说他们管不了物流。最后我又给交通运输部()打电话,结果他们说没有权力对物流公司进行处罚。
一种被人欺负却无处伸张公正的感觉油然而生,没有了相关部门的监控,物流公司也变得如此猖狂,他们规定的条约只是摆设。
不禁感到失望,不仅对国内物流行业,更是对其相关监管部门的不健全感到无奈。难道国内物流行业目前真的处于法外之地吗?那么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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